2023年9月8日,常熟市國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國瑞科技)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國瑞科技涉嫌參與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導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019年起,國瑞科技開始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國瑞科技開展專網通信業務涉及的上下游公司中,部分公司是隋田力控制的公司,部分公司開展的專網通信業務由隋田力控制,國瑞科技開展的專網通信業務采用“以銷定購”、“以銷定產、定采”模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毛利率,公司同步與上下游公司簽訂購銷合同,供應商、客戶均由上游通道公司簡稱常熟星弘達指定,合同文本也由常熟星弘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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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國瑞科技參與的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是虛假自循環業務,無商業實質,不應確認相應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
在開展專網通信業務過程中,國瑞科技發現該業務在產品質量及檢驗標準、主材質量、生產工藝等方面存在異常,知悉專網通信業務在資質及合同獲取方面與公司其他軍品業務存在明顯不同。當下游客戶未按期支付貨款后,國瑞科技先是通過常熟星弘達負責人向下游客戶催款,后下游客戶讓國瑞科技找隋田力協商解決。國瑞科技在向隋田力追討欠款過程中知悉專網通信業務由隋田力控制,應當知悉專網通信業務為虛假自循環業務。
國瑞科技通過參與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2020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225,875,443.97元,虛增營業成本185,617,728.60元,虛增利潤總額40,257,715.37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關于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經自查,公司2020年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實質上系為客戶提供受托加工服務,需對公司2020年按總額法確認的專網通信業務收入進行追溯調整。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對國瑞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
關于索賠條件,廣州楊森律師團隊認為,暫定: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間買入國瑞科技股份(300600),并且在2021年7月13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公司股份而產生損失的投資者,可以考慮選擇起訴索賠。
當然,這也只是投資者的訴權,是否有因果關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審理作出認定。
公開資料顯示,國瑞科技注冊于江蘇,其主營業務是從事船舶及海洋工程電氣、自動化系統及其系統集成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綜合技術服務。